01. 当世界宪法获得足够数量的国家和/或人民批准,从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或同等条件时,世界宪法下的世界政府第一运作阶段将予以实施:
- 01.1. 由至少若干国家进行初步或最终批准 25个国家,每个国家人口超过100,000.
- 01.2. 由至少10个人口超过10万的国家进行初步或最终批准,并在至少50个额外的世界选举与行政区(WEADs)内通过直接公投批准。
- 01.3. 在至少100个世界选举与行政区(WEADs)内通过直接公投批准,即使没有任何国家本身已批准。
02. 人民院的世界议会议员选举应在所有已通过全民公投完成批准的世界选举与行政区(WEADs)中进行。
03. 人民院的世界议会议员选举可在世界政府达到第一运作阶段之前和之后与直接全民公投同时进行。
04. 国家院的世界议会议员的任命或选举应在所有已完成初步批准的国家中进行。
05. 顾问院四分之一的世界议会议员可从已批准世界宪法的大学和学院提名的人选中选出。
06. 世界主席团和行政内阁应根据第6条的规定选举产生,但在没有顾问院的情况下,提名应由人民院和国家院成员在联席会议上作出。在此实现之前,第19条规定的临时世界政府主席团和行政内阁应继续履职。
07. 世界政府第一运作阶段的主席团组成后,应在内阁成员和主席团成员之间分配或重新分配部长职位,并应立即设立或确认世界裁军署和世界经济与发展组织。
08. 凡批准本世界宪法并由此加入地球联邦的国家,应立即将世界裁军署所界定和指定的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移交给该署。(见第19条第19.1.2.04、19.2.06和19.5.5节)。世界裁军署应立即使所有此类武器停止运作,并迅速着手拆除、改作和平用途、回收其材料或以其他方式销毁所有此类武器。在世界政府第一运作阶段,批准国可保留配备世界裁军署所界定和指定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外武器的武装力量。
09. 在世界政府第一运作阶段内可实现的此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他军事开支的削减或消除的同时,地球联邦的成员国应每年向世界政府国库支付相当于其各自国家军事预算在加入联邦前最后一年所节省金额一半的款项,并应持续此类支付,直至世界政府达到完全运作阶段。世界政府应将由此收到的资金的百分之五十用于资助世界经济发展组织的工作和项目。
10. 世界议会和世界行政机构应继续发展临时世界政府下设立的各机关、部门、机构和活动,并作出认为必要的修订;并应着手设立和启动世界政府的下列机关、部门和机构(如尚未启动),以及在世界政府第一运作阶段期间认为可取和可行的其他部门和机构:
- 10.01. 世界最高法院;
- 10.02. 执法系统;
- 10.03. 世界监察机构;
- 10.04. 世界文官事务管理署;
- 10.05. 世界财政管理署;
- 10.06. 研究与规划署;
- 10.07. 技术与环境评估署;
- 10.08. 一个地球紧急救援管理署,负责气候变化及相关因素的各个方面;
- 10.09. 基于环境安全能源的综合全球能源系统;
- 10.10. 教育部下属的世界大学系统;
- 10.11. 商业与工业部下属的世界企业局;
- 10.12. 世界服务队;
- 10.13. 一个世界海洋与海床管理署。
11. 在第一运作阶段开始时,主席团应与行政内阁协商,制定并提出一项拟议方案,以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最紧迫的世界问题。
12. 世界议会应着手研究世界问题的解决方案。世界议会和世界行政机构应共同通过世界政府的若干机关、部门和机构,采取任何看来适当且可行的手段,以实现和执行世界立法、世界法律和世界宪法;并应特别为地球上全体人民的福祉采取若干决定性行动,在全世界范围内适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 12.01. 加快建立和开展紧急地球救援管理机构的组织与工作,处理气候变化和气候危机的所有方面;
- 12.02. 加快建立服务于人类需求的新型金融、信贷和货币体系;
- 12.03. 加快建立综合全球能源系统,利用太阳能、氢能以及其他安全且可持续的能源;
- 12.04. 推进一项全球农业生产计划,在生态健全的条件下实现最大的可持续产量;
- 12.05. 为地球联邦内部的自由贸易创造条件;
- 12.06. 呼吁并寻求途径,对核能项目实施暂停,直至与安全、有毒废料处置以及材料被用于或转用于生产核武器的危险相关的所有问题得到解决;
- 12.07. 取缔核武器和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生产,并寻求彻底终止其生产的途径;
- 12.08. 推进各项计划,确保地球上每个人都能获得充足且未受污染的水源和清洁空气;
- 12.09. 推进一项保护和回收地球资源的全球计划。
- 12.10. 制定一项可接受的方案,以控制人口增长,尤其是通过提高生活水平。
页面最后更新: 2026-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