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建地球联邦之时不属于现有国家管辖范围、或不合理地属于国家所有权和管理范畴、或在地球联邦成立之后被宣布为世界领土的地球区域和地球的卫星月球区域,应被指定为世界领土,并属于地球上的全体人民。
地球联邦世界辖区清单:
- 世界领土1 – 自现有民族国家的陆块及岛屿领土向海延伸20公里的海洋与海床
- 世界领土2 – 南极洲
- 世界领土3 – 比尔泰维勒
- 世界领土4 – 所有尚未被各国以公认所有权主张的其他领土与岛屿
- 世界领土5 – 关塔那摩湾
- 世界领土6 – 海洋与南极洲上空的全部空域,以及地球的全部平流层空间
- 世界领土7 – 地球的月球
- 世界领土8 – 太阳系空间(止于奥尔特云)
地球联邦世界辖区地图:
世界领土1 – 自现有民族国家的陆块及岛屿领土向海延伸20公里的海洋与海床,依2000年11月以来的界定2:
世界政府拥有、管理并开发所有海洋与海床,作为世界领土,以谋求人类的最大利益。距海岸20公里以外的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归世界海洋与海床管理局(WOSA)管辖、监督和管理。3, 4
世界领土 2 – 南极洲:
世界领土 3 – 比尔泰维勒:
世界领土 4 – 所有其他尚未在各国公认所有权下被主张的领土和岛屿 (截至2000年11月22-27日):
地图图像将很快发布。
世界领土 5 – 关塔那摩湾:
世界领土 6 – 海洋和南极洲上空的全部空域,以及地球的全部平流层空间:
世界领土 7 – 地球的月球:
世界领土 8 – 太阳系空间(止于奥尔特云):
参考资料:
1. 《地球联邦宪法》(CFoE)第16条第16.1节。
2. 第3号世界立法法案,第1届临时世界议会(1982年)
3. 第4届临时世界议会(1996年)的宣言
4. 第12号世界立法法案,第5届临时世界议会(2000年)
信息内容:
如需查阅 1991 年 5 月在葡萄牙特罗亚举行的世界制宪大会第四届会议上修订并批准的地球联邦宪法 (CFoE)文本,请访问:ef-gov.org/en/cfoe
所有信息图均为示意性质,并非按比例绘制。
媒体来源说明:
WT 1:Pinpin;衍生作品:Jugger90、Dziban303,CC BY-SA 3.0,经 Wikimedia Commons;WT 2:NuclearVacuum,CC BY 3.0,经 Wikimedia Commons;WT 3:NordNordWest,CC BY-SA 3.0,经 Wikimedia Commons;WT 5:Kelisi,CC BY-SA 4.0,经 Wikimedia Commons;WT 6:NASA,公有领域,经 Wikimedia Commons;WT 7:Fortezzo, Spudis & Harrel (USGS),公有领域,经 Wikimedia Commons;WT 8:ESA(致谢:由 ATG 受 ESA 委托完成),CC BY-SA IGO 3.0,CC BY-SA 3.0 IGO,经 Wikimedia Commons Wikimedia Commons
页面最后更新: 2026-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