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结构

(世界政府的基本结构)

01. 地球联邦世界政府 是非军事性的,其自身结构是民主的,最终主权属于生活在地球上的全体人民。

02. 授予世界政府的权力和职权仅限于本地球联邦宪法所界定者,适用于超越国界的问题和事务,而将各国内部事务的管辖权留给各国政府,但须符合世界政府保护宪法所界定的普遍人权之职权。

03. 世界政府基本的直接选举和行政单位是世界选举与行政区(WEADs)。总共界定不超过1000个世界选举与行政区,各区人口大致相等,在正负百分之十的范围内。

04. 相邻的世界选举与行政区(WEAD)按适当方式组合,构成共计二十个世界选举与行政大区(WEAR),用于以下目的(但不限于此):选举或任命某些世界政府官员;行政目的;组成第4条所列举的世界政府各机关;司法机构、执法系统和监察机构的运作;以及世界政府任何其他机关或机构的运作。

05. 世界选举与行政大区可由数量不等的世界选举与行政区组成,并应考虑地理、文化、生态及其他因素以及人口状况。

06. 相邻的世界选举与行政大区成对组合在一起,构成超级大区(Magna-Regions)

07. 世界选举与行政大区的疆界不得跨越世界选举与行政区的疆界,并应在可行范围内对各行政部门以及世界政府的若干机关和机构保持统一。世界选举与行政区以及大区的疆界无需与现有国界相符,但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量与之相符。

08. 世界选举与行政大区组合在一起,构成地球至少五个大陆分区,用于选举或任命某些世界政府官员,以及宪法所规定的世界政府若干机关和机构的组成与运作的某些方面。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大陆分区的边界不得跨越现有国家边界。大陆分区可由数量可变的世界选举与行政大区组成。

– Article 2 of the Constitution for the Federation of Earth (CFoE)

临时阶段的负责政府机构:

世界选举委员会
临时世界政府。

临时阶段,世界选举委员会编制一份世界选举与行政区大区的临时全球地图,该地图可在世界政府的第一第二运作阶段期间进行修订。

页面最后更新: 2026-07-11